第十七章 橋梁設計 17.1 設計原則 安全性:結構之設計須考量各類載重需求之安全性。 景觀性:造型宜配合景觀採行合宜型式。 經濟性:配置、材料、工法之選擇應兼顧經濟因素。 施工性:型式及材料之選擇須考量施工性。 維護性:設計須考慮結構物將來管理維修之需求。 符合現地情況:結構之配置須考量地形、地質、交通、水理及環境等因素,俾符合實質需求。 附屬公共管線:設計應協調各項附屬公共管線之需求並納入考量。 橋梁設有人行道時應於起始端及終端依14.2節規定設置路緣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