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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地下排水溝設計考量

  1. 地下排水溝係由透水管及溝槽內回填之濾層(或由地工織物所包裹之透水材料)所構成。
  2. 透水管長度在 150公尺以下者,內徑不得小於15公分;長度在 150公尺以上者,內徑不得小於20公分。
  3. 透水管可為有孔混凝土管、有孔鋼筋混凝土管、有孔硬質塑膠管或其他型式透水管等,設計時應就排水量、開孔面積與結構強度以及經濟因素考慮研選。為防止大量泥砂進入透水管內,透水管之開孔孔徑不應大於2公分。
  4. 管槽斷面尺寸視施工機具種類、透水管尺寸、透水管埋設深度、濾料層需要厚度等因素決定,管槽底寬至少為 45公分,其頂面應以不透水材料回填。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