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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轉向車道

轉向車道包括平面交叉口需停等之左、右轉車道,及不需停等直接銜接轉向彎道之加、減速車道。
1.轉向車道寬度
(1)轉向車道宜與直行車道同寬度,不得小於2.8公尺。需停等之轉向車道,得不設緣石淨距及路肩。
(2)減速車道之長度及寬度漸變比例規定如表4.2.6所示。
2.轉向車道長度應考量車道配置、轉向交通量及號誌時相等因素,綜合評估後設置。

表4.2.6 減速車道長度及寬度漸變比例

設 計 速 率Vd
(公里/小時)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長寬比例

3:1

4:1

6:1

8:1

10:1

12:1

14:1

15:1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