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之設置條件 11.2.1 流量條件 雙向六車道以上之道路,穿越道路之行人流量達尖峰小時雙向580人次且道路交通量達尖峰小時雙向3,360輛以上,得考量設置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