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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環境計畫

計畫緣起與目的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自 95 年度起推動「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改善計畫」以來,逐步建立以人為本之優質生活環境,希冀藉由本計畫之執行推動,促使各地方政府可有效檢視轄區內之市區道路現況,進而提出人行道與自行車道整體改善方針及具體建設,期後續相關機關均能重視人本環境之改善。 本計畫執行推動迄今,於實質空間改善方面,已有具體之成果逐步展現;為持續建構合乎人本、生態及美質之街道生活環境,故本計畫第二期四年(98 至 101 年)計畫除已更名為「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外,亦初步調整申請補助類型與申請原則之相關規定,以期建構合乎人本、生態及美質之街道生活環境,並為未來永續都市發展紮根。同時自 96 年起,針對已完成之計畫類型進行篩選,並藉由本優良案例之彙編,提供各地方政府互相觀摩學習,以期提升後續計畫執行品質。 本案例彙編內容係分為「計畫緣起與目的」、「綱要計畫類」、「通學步道類」、「自行車道類」、「人行環境類」、「無障礙環境類」、「特別收錄篇」等七大部分;「綱要計畫類」主要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擬全縣(市)或鄉(鎮、市、區)範圍之未來發展願景綱要;「通學步道類」、「人行環境類」、「無障礙環境類」及「自行車道類」,納入已完成之計畫規劃構想書圖以及完工與改善前後之照片,供對照說明;「特別收錄篇」則納入「全縣(市)人行道基本資料調查」資料建置成果或「全鄉(鎮、市、區)型綠色樂活地圖」執行成果。

辦理方式

本計畫之補助計畫評選會議共採二階段之審查方式, 第一階段審查會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初審,並彙整「所有受理申請計畫」之縣市自主檢核及初審意見資料, 併同計畫書與簡報資料於期限前依限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第二階段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提案以簡報方式進行評選會議。
發佈日期 標題 點閱次數
20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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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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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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