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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擬縮減車道 降低車速、增設人行道

國內市區道路交通量逐年成長,常見市區車道設計過寬,不僅汽、機車交織易造成車禍,也因此壓縮人行道空間,導致行人必須走在車道上,機車、自行車及行人傷亡居高不下,內政部營建署與交通部近來多次會議研商,將縮減車道寬度,增設人行道;初步從新設道路做起,道路鋪面更新、重畫標線時,也將一併調整。

此外,過去公路總局主管省道,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最速速限為60公里、最小車道寬為3.25公尺,但往往穿過市區時,市區道路最小設計寬為3公尺,兩者標準有所差異。

交通部說,根據營建署實證結果,3公尺至3.25公尺路段在安全方面表現未比3.25公尺以上路段來得差。另外,營建署也分析對車流效率的影響,車道寬每增減1%,道路容量增減1%,旅行速率增減0.3%,認為車道寬度對車流效率影響也有限,因此已拍板將最小車道寬降為3公尺。

交通部說,道路寬度設計規範有最低值及最大值,例如可施作3.5公尺至3公尺,但部分車道只要3公尺就足以讓大客車、大貨車通行。若市區道路車道較寬,反而會讓車子有開快車的欲望,現擬透過視覺效果管理車速,未來車道寬度不一定要施作到最大值,可以採用最小值甚至再減一些,但不會因此讓車流堵塞。

交通部說,以前一個車道若設置3.5公尺,兩個車道就要7公尺,未來一個車道只要3公尺,兩個車道縮減為6公尺,就可多留1公尺空間增設人行道,讓小孩、老人、孕婦或輪椅族等有路可走,車道數也不會減少,市區車流仍可順暢通行,是雙贏局面。

交通部說,未來初步將落實於新設道路上,顧問公司一開始設計道路時就可融入寬度縮減的概念。另外,部分道路鋪面更新、重畫標線時,也會一併調整寬度。未來一般地方政府交通局、道路設計工程單位等,都可以朝這方向來做。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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