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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介紹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106-109年)

 

計畫緣起

 為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及因應人口老化與社會福利需求增加,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環境規劃,健全環境空間設計,打造更友善的新規格的道路,整合共通管(線)溝、人行道、自行車道、街道景觀、天空纜線、標線標誌等項目,以完善建構來提升道路品質,進而落實公共通行環境整體改善。

 

提升道路品質執行策略及方法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工作計畫架構圖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工作計畫架構圖說明(另開新視窗)

 

【既有道路養護整建】都市道路養護整建系統計畫

計畫重點:

  1. 市區道路路面養護平整
  2. 減少因路面不平整而造成交通意外
  3. 搭配道路多元功能目標(共同管道、人行安全設施或景觀綠能)
  4. 以IRI、PCI、現況照片、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作為補助參據

 

【綠色生態路網建置-水與韌性治理】都市微氣候調節系統計畫

計畫重點:

  1. 市區道路空間透保水鋪面設計
  2. 公共通行空間雨水滲透及貯留設計

 

【綠色生態路網建置-綠色廊道建置】都市CO2減量系統計畫

計畫重點:

  1. 市區道路空間綠化設計
  2. 綠廊道建置
  3. 再生材料推廣利用 

【綠色運輸系統】低碳生活自行車路網

 

【辦理共同管(線)溝整合與建置】

計畫重點:

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加強道路管理,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配合推動管(線)溝之建設

 

 

 

【設立街道幸福設施】(共桿、 標線標誌、街道家具等)

計畫重點:

  1. 共桿
  2. 街道家具
  3. 標誌標線
  4. 自行車停車設施

【型塑城鄉人文地景街道】

 

【社區照顧環境建置】

計畫重點:

  1. 交通寧靜區街道設計規劃及設置策略
  2. 社區服務型綠地(鄰里公園、人行系統)系統連結
  3. 建置安全配套之標誌標線型路網系統

 

 

個別計畫提案及審核流程

 

個別計畫提案及審核流程圖
個別計畫提案及審核流程圖說明(另開新視窗)

計畫範圍

1.非公路系統之路段:未納入中央相關單位補助計畫範圍內之路段

  1. 可銜接學校周邊之通學步道、人行道、自行車道,將優先考量納入
  2. 本計畫不補助用地取得相關費用

2.非公路系統之路段:納入中央相關單位補助計畫範圍內之路段

  1. 可銜接學校周邊之通學步道、人行道、自行車道,將優先考量納入
  2. 可銜接機關、醫療院所、運動中心、活動中心、學校、市場、兒童遊戲場等周邊路段或廟埕、廣場、公園等公有土地活動通行之空間(如涉有私有土地須出具使用同意書)或大眾運輸站點之交通路口、人行道及騎樓
  3. 本計畫不補助用地取得相關費用

 

內容大綱

  1. 申請補助計畫分為「規劃設計案件」及「工程案件」等類,縣市政府應依其改善優先順序排序
  2. 依計畫審查原則,工程案件必須具備先前整體規劃設計成果,且土地權屬無虞者始能提出申請。若計畫範圍、規模不大,可同時進行規劃設計及工程建設者,可合併辦理
  3. 提案計畫書內容,有關現況分析如包含既有道路養護或人行道舖面改善,應補充原有道路或人行道施作年期,及足以表達現況資料(如IRI、PCI、現況照片等)
  4. 亮點計畫
    ‧為縣市重點發展或需優先改善以供公共活動通行之路段
    ‧透過該計畫進行空間改善,可明顯提升都市景觀及創造活化地方經濟觀光等效益
    ‧縣市政府就所提案件中標記為亮點建設工程,得延長作業時程

計畫申請撰寫內容及重點

規劃設計案件(A類)

  1. 計畫摘要 (註明「路名」、「路段」)
  2. 計畫緣起、目標
  3. 計畫範圍 (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概估人行空間面積)
  4. 相關計畫實施概況及影響
  5. 基地現況調查
    ‧道路現況照片提供(至少6張)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
    ‧申請「既有道路養護整建」需檢附IRI、PCI、現況照片、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6.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
  7. 規劃設計構想(含相關平立剖面圖等初步構想,如可提供現地實景3D模擬圖尤佳)
  8.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分配
  9. 計畫時程
  10. 預期成果與效益
  11. 附錄:連絡人員名冊等資料
  12.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
  13. 依計畫審查原則,工程案件必須具備先前整體規劃設計成果,且土地權屬無虞者始能提出申請。若計畫範圍、規模不大,可同時進行規劃設計及工程建設者,可合併辦理
  14. 提案計畫書內容,有關現況分析如包含既有道路養護或人行道舖面改善,應補充原有道路或人行道施作年期,及足以表達現況資料(如IRI、PCI、現況照片等)
  15. 亮點計畫
    ‧為縣市重點發展或需優先改善以供公共活動通行之路段
    ‧透過該計畫進行空間改善,可明顯提升都市景觀及創造活化地方經濟觀光等效益
    ‧縣市政府就所提案件中標記為亮點建設工程,得延長作業時程

規劃設計案件(B類)

  1. 計畫摘要 (註明「路名」、「路段」)
  2. 計畫緣起、目標
  3. 計畫範圍 (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概估人行空間面積)
  4. 工程範圍規模及計畫實施區位
  5. 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建或拓寬工程範圍
  6. 土地權屬及分布
  7. 先期計畫實施概況
  8. 基地現況調查
    ‧道路現況照片提供(至少6張)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
    ‧申請「既有道路養護整建」需檢附IRI、PCI、現況照片、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9.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
  10. 工程設計構想及設計圖說 含平立剖面圖、公共設施位置圖、現地實景3D模擬圖(如未及完成者得於設計審查時補提送)
  11. 預定工作內容
  12.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分配
  13. 工項設置檢核表
  14. 施作範圍停車、街道市容管理之配套措施
  15. 經營管理構想
  16. 預期成果與效益
  17. 完工後宣導策略
  18. 附錄
  19.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
  20. 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設計成果預算書圖自主檢查表

規劃設計結合工程案件(A+B類)

  1. 計畫摘要 (註明「路名」、「路段」)
  2. 計畫緣起、目標
  3. 計畫範圍 (應具體說明並圖示新增或拓寬之空間範圍,概估人行空間面積)
  4. 相關計畫實施概況及影響
  5. 基地現況說明
    ‧道路現況照片提供(至少6張)能展現道 路及周邊特色與優缺點者為佳
    ‧申請「既有道路養護整建」需檢附IRI、PCI、現況照片、空拍影片或足以表達現況資料
  6. 規劃設計工作項目與內容
  7. 規劃設計構想(含相關平立剖面圖等初步構想,如可提供現地實景3D模擬圖尤佳)
  8. 工作經費預估及經費來源、分配
  9. 計畫時程
  10. 預期成果與效益
  11. 完工後宣導策略
  12. 附錄:連絡人員名冊等資料
  13. 是否取得本署委辦「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
  14. 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設計成果預算書圖自主檢查表

計畫後續推動說明

  本計畫於106年6月7日行政院以院臺建字第1060172742號函核定在案,並於106年6月30台內營字第1060807616號函發申請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