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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市區道路公車停靠站人本環境設計

  市區道路公車停靠站人本環境設計除應遵循「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 規範」外,提供以下設計建議。

一、乘客上下車設施(車輛與緣石設計)

  乘客自乘車區上下公車會有垂直高差及水平間隔,如圖9-3-2(1), 可利用斜坡(2)、低地板公車(3)或傾斜式公車(4)以減少垂直高差。另 水平間隔部分應注意緣石設計,以利公車可儘量靠近路緣,相關參數如 表9-3-2 所示。

表9-3-2 公車停靠站緣石設計參考參數

項目

參考設計參數\

緣石高度

15-20公分(配合現況緣石高度)

不得低於10公分

不建議高於15公分

斜坡斜率

8%-12%

人行道與公車地板 垂直高差

10-14公分

水平間距

公車專用道站台以20公分為原則

二、乘客候車區(候車亭)

  1. 乘客候車區(候車亭)宜視可使用空間儘量配合公車停靠區大小設 置。
  2. 公車候車亭建議需有2-3 公尺寬度、不宜小於1.5 公尺;剩餘之人 行道淨寬度宜有2-5 公尺、不宜小於1.5 公尺,為免設置後影響人 行道淨寬及行人動線,公車亭之柱位宜落柱於路側公共設施帶或中 央植栽綠帶。
  3. 公車候車區若遇自行車道,其處理概念如圖9-3-3 所示,候車區、 自行車道及人行道最少需有1.5 公尺寬度(淨寬),進出漸變段宜有 5-10 公尺。若空間不足時,為維行人安全,宜標示禮讓行人或自行 車下車牽行。

圖9-3-2 候車亭位置設計示意圖

圖9-3-2 候車亭位置設計示意圖

圖9-3-2 候車亭位置設計示意圖

圖9-3-3 候車亭與自行車道設計示意圖

  1. 候車亭之淨高(所有附掛設施之下緣離地高度)應大於2.1 公尺。

圖9-3-4 公車候車亭之淨高示意圖

圖9-3-4 公車候車亭之淨高示意圖

  1. 候車亭鋪面應與鄰接人行道鋪面齊平無高差,若現況公車亭地坪與 人行道間有高差產生時,應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 十四章無障礙設施規定設置路緣斜坡。
  2. 設置於公共設施帶內之公車帶,應留設適合寬度之行人進出動線, 建議宜保留1.5 公尺以上淨寬度。

圖9-3-5 公共設施帶候車區設置示意圖

圖9-3-5 公共設施帶候車區設置示意圖

圖9-3-6 車輛與緣石設計示意圖

圖9-3-6 車輛與緣石設計示意圖

三、公車招呼站

  公車招呼站係指設有公車站牌,供公車臨時停車上下客之地點,因 應所在地點之現地條件(如單行道、雙向雙車道等)可不繪設有公車停靠 區標線或設置候車設施(如候車亭)。招呼站牌應設於人行道或路肩外側 邊緣處,並不得設於彎道路段。

  依人本規劃考量,招呼站牌可採用圓筒式路線牌並於桿頂設公車號 碼,以利使用者判讀,並可避免傳統面板高度不足之情形。此外亦可考 量設置電子式看板,顯示公車到站資訊,以利民眾使用。

圖9-3-7 公車招呼站牌參考圖

圖9-3-7 公車招呼站牌參考圖

四、公車停靠區及公車站台

  公車停靠區及公車站台之設置,請參考「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十章 公車停靠站及路邊停車帶與「交通工程規範」解說C9.3.1 第3 款(點)公車停靠站之設計形式相關規定。

五、無障礙空間之設置

  公車停靠區及公車站台之設置,須將無障礙設施納入考量,以確保 除了身心障礙者之外,高齡者與暫時性行動不便者,如孕婦、推嬰兒車、 攜帶行李旅客…等廣義的行動不便者亦能方便無礙的進出站區上下公 車。有關無障礙通路相關設施設置規定,請參考「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 設計規範」第十四章 無障礙設施;有關行動不便者無障礙空間基本尺 度需求,請參考「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附錄一 基本尺寸相關 建議。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