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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分類

  依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四章對平面交叉設計型式 有下列之分類:

  1. 平面交叉型式包括三支交叉、四支交叉、多支交叉、環形交叉及分隔 帶開口。
  2. 多支交叉係指大於四支情況,宜避免使用或採改道、槽化方式處理。
  3. 路口交通量較小且有景觀或交通安全考量時,得採環形交叉。
  4. 分隔帶開口包括供車輛迴轉、車輛及行人穿越之中央分隔帶開口或快 慢車道間分隔帶之開口。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