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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增7處長照中心自元/29起實施機車禁停騎樓

【新北市訊】為改善騎樓機車停車秩序及維護行人通行空間並配合公安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市內弱勢避難場所,避免因騎樓機車火警,逃生不易而導致人員傷亡之處所稽查,從105年6月迄今新北市66處弱勢避難場所已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措施,執行長度共約1082.3公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本次擇定新莊區、泰山區、板橋區及中和區等7處(7家)弱勢避難場所長度共計約48.9公尺,自107年元月29日起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措施,並由警察局執行違規停放車輛取締及拖吊勤務,請民眾切勿圖方便將機車停在騎樓,應選擇周邊所設置機車停車位停放,以免您的愛車遭到拖吊還要繳罰款,詳細地址如下:

一、 微笑寶貝托嬰中心(新莊區富國路100號)。
二、 長恩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新莊區中正路393號)。
三、 愛家發展中心(泰山區泰林路2段199號)。
四、 迦南護理之家(板橋區南雅南路1段55號)。
五、 康達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板橋區大觀路3段220巷22號)。
六、 雙和老人長期照顧中心(中和區中山路2段133號)。
七、 永泰老人養護中心(中和區中山路2段101號)。

為使騎機車民眾有適當的替代空間停放車輛,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於上述7處(7家)弱勢避難場所周邊規劃適量替代機車停車位,另為讓民眾知悉本措施之實施期程,自107年元月22日起,每日派員於實施路段針對騎樓停放車輛張貼「騎樓禁停宣導貼紙」,並由警察局執行勸導措施,告知民眾自107年元月29日起將針對騎樓違規停放之車輛進行取締告發及拖吊勤務。

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機車退出騎樓實施後雖使民眾無法將機車停放騎樓,但騎樓淨空後,不但還給民眾舒適的通行空間,也提升該等路段社區生活品質,更保障弱勢避難場所安全,創造三贏之局面。交通局提醒機車騎士應遵守機車停放規定,將機車停放在機車停車格,避免遭取締、拖吊。

資料詳洽:交通局停營科代理科長陳世雄 電話:本市境內 1999或(02)2970-2960轉8004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簡任技正葉燿墩 電話:本市境內1999或(02)2960-3456轉6942
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第一股 管理人:黃品雯 電話:02-29702960轉8102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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