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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程序與機制

一、都市人本交通環境推動程序與機制

  為了加速人本交通環境的推動,除了依據前述之人本交通推動作業流程,建議可採取「由上至下(Top down)」及「由下至上(Bottom up)」雙管齊下的方式推動,如圖3-3-1 所示:


  1. 「由上至下」:由中央機關基於落實人本交通環境,對於人本交通環境不足、亟需改善的地區或重點示範區域,主動提出人本交通環境之相關推動計畫,地方政府及地區團體則為配合方。由中央研擬示範計畫、編列預算,地方政府協助計畫研擬、實際執行計畫,地區團體積極參與問題之回饋及計畫細節之建議。中央政府需定期及不定期進行監督,並責成地方政府辦理檢討與後續改善工作,社區團體應詳實反應使用者之經驗,以實際符合地區之需求及達到改善人本環境之目標。
  2. 「由下至上」:地區團體對於本身所處之環境擁有人本環境之期待、並追求更理想化之人本交通環境設計,對於所面對的問題以人本交通環境評估指標系統進行評量,找出問題癥結並提出改善企劃書,由地方政府進行審核及建議,若經費需求為地方財源許可,則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執行,並由地區團體監督;若否,則由地方政府彙整後送中央政府申請補助,同樣由地方政府執行、地區團體監督,其執行成效並需定期統整彙報中央。
都市人本交通環境推動程序與機制圖

圖3-3-1 都市人本交通環境推動程序與機制圖

二、都市人本交通環境推動程序與機制案例

(一)國內案例-臺北市「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自104 年8 月開始執行「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該計畫以『里』為單位,一方面公部門提出建議改善區域,同時也鼓勵各里自行提出改善申請;推動流程包括前置作業、規劃階段、溝通協調及執行改善,執行改善措施後配合宣導與取締,並由交通局追蹤管考各機關執行情形,辦理重大專案獎懲事宜,以確保執行成效,並公開表揚績優單位。截至107 年7 月止已有292 個里提出申請參與,執行成果卓著;其推動與分工流程圖詳如圖3-3-2 所示。

臺北市鄰里交通環境改善執行計畫推動與分工流程圖

圖3-3-2 臺北市鄰里交通環境改善執行計畫推動與分工流程圖

(二)國外案例-完整街道(Complete Streets)

  2003 年「美國智慧增長聯盟」(Smart Growth America),負責人David Goldberg 提出了「完整街道」(Complete Streets)的概念,宣導完善行人和自行車設施,鼓勵人們步行、騎車或乘坐大眾運輸工具。2005 年,美國「全國完整街道聯盟」(The National CompleteStreets Coalition)成立,完整街道運動在全美迅速擴散開。截止2011 年,美國23 個州皆支持完整街道的政策與法律,2008 年加州頒佈了「加州完整街道法案」(The California Complete Streets Act)

  美國在推動「完整街道」往往是從法令、規範、規劃及市民參與等各方面著手,並持續做改造後的效益評估,包括:社區健康、經濟、能源、交通等方面,以確認各方面的執行成效,其相關配套措施值得我們仿效。

  1. 完整街道的定義:發展完整街道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目標:
    1. 安全街道:確保行人、自行車和汽車都能安全使用街道。
    2. 綠色街道:減少硬鋪面面積、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排放和空氣污染;儘可能的讓雨水滲透和再利用;鼓勵人們步行、騎自行車和乘坐大眾運輸工具。
    3. 活力街道:創建宜居社區;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增強街道的吸引力,提高街道兩側土地的價值。
  2. 完整街道的執行案例:紐約時代廣場街道改造
    街道改造後成效包括:交通安全提升、行車時間改善、犯罪率降低、商業活動活絡、周邊零售業業績提高等。

 

紐約時代廣場街道改造前後比較(一)

圖3-3-3 紐約時代廣場街道改造前後比較(一)

 

紐約時代廣場街道改造前後比較(二)

圖3-3-4 紐約時代廣場街道改造前後比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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