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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目的為減少鄰里生活區域中交通事故與傷亡人數,進而 提升交通安全與交通秩序實踐人本交通的都市願景。以下例舉二個案例提供參 考:(1)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自104 年8 月開始執行「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 該計畫以「里」為單位,一方面公部門提出建議改善區域,同時也鼓勵各里自 行提出改善申請;(2)高雄市政府於106 年10 月舉辦「生態交通全球盛典」, 配合舉辦活動來示範改善地區的交通環境的執行構想。

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

案例屬性 政策及硬體建設
課題概述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係以里為單位進行巷道交通環境整體規劃,透過標線型 人行道劃設、紅黃標線調整、汽機車格位規劃及機車退出騎樓等方式,建 立安全行人通行環境(劃設標線型人行道)、維持有效消防空間、檢討整頓 合理停車空間,減少違規停車及提供無障礙通行空間等目標。

●檢討合理的停車空間,減少違規停車;建立安全的行人通行空間;設 置社區無障礙環境;維持有效消防空間等多管齊下。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之目的及實施構想分述於下:

一、 檢討合理的停車空間,減少違規停車

  1. 主要道路34 條每隔100-150 公尺檢討劃設約10 公尺「禁停黃 線區」,以提供合法臨停上下客(貨)。
  2. 「禁停紅線」改繪設為「禁停黃線」。提供夜間(20 時至07 時) 合法停車及臨停上下客(貨)。
  3. 寬度為8 公尺以上之道路巷口10 公尺『禁停紅線』縮短為5 公尺,餘繪設為「機車停車位」。汽車高度影響駕駛人行車視 線,不予考慮。
  4. 規劃汽機車停車格位,規範停車秩序。 5. 規劃自行車停車空間,以鼓勵本市綠色運具發展。

二、 建立安全的行人通行空間

  1. 路寬12 公尺以上道路,依據內政部頒「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 設計標準」第7 條規定設置實體人行道。於未設置實體人行道 前,得以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替代。
  2. 路寬未達12 公尺道路,於未設置人行道或騎樓(或被占用)之道 路劃設標線型人行道。

三、 設置社區無障礙環境

  1. 機慢車退出騎樓或人行道。
  2. 實施騎樓整平。
  3. 檢討車阻之必要性。
  4. 以有必要及最少量之斜坡道設置方式,以銜接標線型人行道與 騎樓或人行道,應合乎本市建管處及新工處設置規則。

四、 維持有效消防空間 依據消防局規劃之消防通道與搶救不易狹小巷道檢討情形,維持 有效消防空間。

案例相片

新營里人行道系統圖

大學里人行道系統圖

華聲里人行道系統圖

二、高雄市生態交通全球盛典

案例屬性 政策、活動及硬體建設
課題概述
  • 盛典時間:2017.10.01-2017.10.31
  • 以哈瑪星社區為示範區,整合交通、觀光、港區、商圈與都市再造,透 過盛典提升高雄市的環境品質。
  • 活動內容四大重點:營造生態交通示範區、在地生活社區活動、環境改 造跨界整合與國際城市交流會議。
  • 推動三大方向:進行綠色運輸示範計畫、結合地方歷史與文化活動,同 時改善社區環境與硬體設施。
  • 具體作為:人行環境改善-劃設標線型人行道、結合公園設置區外停車 場、大眾運輸運具推廣、低碳運具接駁服務等。
案例相片

生態交通示範區

生態交通示範區

劃設標線型人行道

劃設標線型人行道

低碳運具體驗活動

低碳運具體驗活動

低碳運具體驗活動

低碳運具體驗活動




註解